一名強奸受害者描述了她在罪犯被判入獄9年后所經歷的創傷。
約翰·赫頓來自巴勒姆的老教區,他否認在2021年7月強奸了一名女性,但在5月3日伊普斯維奇刑事法院的審判后,陪審團一致裁定他有罪。
法庭得知,34歲的赫頓從埃爾姆斯韋爾的福克斯酒吧步行回家后強奸了這名女子,他在那里和她和她的朋友們一起出去玩。
這名女子說,她回憶起在襲擊期間無法移動。
在審判期間,法庭聽到她兩次喊他離開,但他沒有,她10歲的女兒見證了她母親帶著赫頓回來。
在向法庭提交的一份聲明中,她描述了襲擊對她造成的嚴重傷害,并表示她覺得有必要離開發生襲擊的家。
受害者說:“我感覺自己在精神上和身體上都快死了。
“我本應該和我愛的人一起度過的快樂時光已經失去了,本應該給我帶來快樂的一切都被這件事玷污了。
“這讓我討厭自己的身體。當我看到它時,我會感到身體不適,在這件事發生之前,我的生活蒸蒸日上。”
她解釋說,她多么討厭發生這種事的地方。
“我不再感到安全,并不斷受到刺激。我曾經深愛的家變成了我被強奸的地方。”
她繼續說,這不僅是她自己的痛苦,也是她女兒目睹母親被赫頓帶到臥室的痛苦。
“當我想到我女兒所經歷的和她所目睹的,我所有的經歷都黯然失色。
“我看著我美麗自信的小女兒變得可恨、疏遠、充滿恐懼。
“盡管她很了不起,很堅強,但這永遠改變了她的生活。”
她補充說:“沒有悔恨,沒有接受錯誤行為。
她對被告說:“我希望你知道什么是對的,什么是錯的。
“我希望你能明白,你不能這樣蔑視別人。
“我希望你能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辯護律師Simon Spence KC表示,被告對真正的同意的理解是混亂的,但他表示,法官應該記住法庭收到的正面品格推薦。
皮尤法官說,受害者因為醉酒而特別脆弱,在判處九年徒刑之前,這一點肯定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