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網紅父母喜歡把他們的家庭融入他們的tiktok、YouTube視頻和其他類型的短內容中。但伊利諾斯州的一項新法律將要求他們將收入的一部分交給年輕的合作演員。
7月1日,該州頒布了《童工法》的新規定,要求成年人在30天內,如果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出現在他們社交媒體內容的30%以上,就必須向他們支付報酬。這些資金必須存入一個信托基金,未成年人在18歲時可以使用。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如果不這樣做,子女可以起訴父母。
雖然有法律保護兒童免受專業電影和電視制作的影響,但在此之前還沒有任何法律保護那些作為網絡世界一部分的人。隨著越來越多的兒童成為網紅經濟的一部分,這種差距仍然存在。
伊利諾伊州是第一個通過這些保護措施的州,但它可能不是最后一個。據說馬里蘭州、加利福尼亞州和威斯康星州也在考慮類似的立法。
該法案通過后,伊利諾伊州參議員戴夫·科勒在一份聲明中說:“社交媒體的興起給了孩子們新的賺錢機會。”“許多父母利用這個機會把錢裝進自己的口袋,同時讓孩子繼續在這些數字環境中工作。”
哥倫比亞廣播公司2019年的一份報告發現,“兒童影響者”每篇贊助帖子的收入可高達1萬美元(合47050令吉)。但這些錢會流向賬戶持有人,由于這些平臺的年齡限制,賬戶持有人就是父母或監護人。
這些視頻博主負責保存他們年輕合作演員的外表記錄。這項立法的想法來自15歲的高中生Shreya Nallamothu,他指出,兒童網紅賺的錢不受保護,一些父母或監護人將這些資產用于自己的用途。- Fortune.com/The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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