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H:一名47歲的男子在地方法院被指控分發約9200克海洛因。
內森于周五(5月17日)在西蒂·諾拉·謝里夫法官面前被指控違反《危險毒品法》第38B (1)(a)條。
沒有認罪記錄。
據稱,被告于周一(5月13日)下午1點15分左右在Taman Pengkalan Jaya車站18號的一家大型超市停車場作案。
根據同一法案第39B(2)條,該罪行可受到懲罰,被告可能面臨絞刑或終身監禁,并至少鞭打12下。
沒有保釋。
Siti Nora將8月5日定為值得一提的日期。
本周早些時候,霹靂州警察局長拿督斯里莫哈末尤斯里哈桑巴斯里說,警方逮捕了一名男子,并在他乘坐的摩托車的籃子里發現了20個塑料包裝,里面裝著據信是海洛因的毒品。
該男子的嗎啡檢測也呈陽性。
副檢察官Nur Aqilah Syaza Ariffin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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